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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相干你娘


  骂者,唯人类才有的发泄愤怒的方法也。有啥不顺心的事,骂上两句,也就顺心。有啥不如意的事,骂上两句,也就如意。尤其妙的是,有啥下不了台的事,骂上两句,也就下了台。想当年阿Q被小D揍了一顿之后,面子磨不开,骂一声“儿子欺负老子”,世界既是如此之糟,便没有啥磨不开矣。
  中国的国骂是“他妈的”,有至理存焉,柏杨先生幼时曾窍听大人谈话,道貌岸然的塾师对道貌岸然的叔父曰:“我操那妞儿的妈!”心中大惊,想不到望之似人君的人,跟我们顽童一般口出脏言。后来年龄渐长,在大衙门当差,有一次,伺候钦差大臣和省长逛花街,酒酣声热,省长对钦差大臣套交情,骂别的大官要人曰:“他阔气个啥,我丢他妈的!”是不是皇帝生了气,也丢他妈的皇后一番,文献不全,无法考证,但“他妈的”三字,经名作家品题,脱口而出,顺理成章,确是国骂,则无疑焉。
  有国骂必有省骂,四川省骂曰:“格老子”,辽宁省骂曰:“妈拉巴子”,河南省骂得更精彩,曰“妈的某”,台湾省骂则不得不推崇“干你娘”矣。柏杨先生说的这些省骂,并未经立法机关通过,亦未经政府明令认定,自可言人人殊,亦自可死不承认。但一省有一个省骂,却似乎有此必要的。一九二零年代,张作霖大元帅率领东北军进关,横行霸道,乘火车从不付钱,语云:“后脑勺是护照,妈拉巴子是免票。”盖查票员向你要票时,你答一句“妈拉巴子”,他发现对象原来是个红胡子,便不再向你问第二句矣。而一九一零年代,河南的“妈的某”,也曾渲赫一时。当时袁世凯先生八方威风,则总统而皇帝,大干特干,他是河南人,于是操河南口音的人有福矣,无论干啥,都有优待,人力车夫一听叫车子的满口“妈的某”,就马上丧胆。是以台湾省的“干你娘”,有提倡的必要,以便传遍于全国,而弘扬于世界。且将来“干你娘”成了习惯,说不定可以从上海坐火车“干”到乌鲁木齐,一文钱不花也。
  由国骂到省骂,可知中国因有五千年古老文化之故,连骂也离不开原始本钱,一味绕着女人的生殖器团团转。“他妈的”下边好像还少了一个字,特地去掉它,以便稍微高雅一点耳。而台湾省骂“干你娘”,则赤裸裸的仿佛更为结实。洋大人开骂,说你是“猪”,是“猴子”,是“驴子”,是“懦夫”,是Damn,从未涉及对方母亲或姐妹的性生活。而中国人则不分三七二十一,这大概是中国人进步之处。柏杨先生有一位朋友,一次和一法国人对骂,他祭出中国特产,痛骂其母其妹,该洋人大惑曰:“只要她们愿意,我无意见。”遇到这种对手,只好认输。
  际此“干你娘”横飞,且有官崽它坐牢之际,台湾省骂似有严格规定的必要。兹隆重建议:在议会中互相“干你娘”的议员,不妨研究研究,制定法案,通令周知,以期一体遵行,如何乎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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